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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资邮件处理规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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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以往的作法,对信箱开出的欠资邮件,首先是加贴改退批条退回寄件人,由寄件人补足邮资后再寄。对未留寄件人名址的,才加盖“欠资”邮戳,由收件人双倍补交邮资。但2001年3月1日起实行的新《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改动。
作者 朱文雷
出处 《集邮博览》 2002年第2期9-9,共1页 Philateli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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