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五六月间,福建省长泰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林业局工作进行评议,不料却遭到林业局局长戴宝龙的"有力"抵制。10月底,这个不尊重人大权威、拒绝接受人大监督的局长被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撤职。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并接受人大监督。戴宝龙的"马失前蹄",为那些法律观念淡薄、对人大制度认识不足,对人大监督"不耐烦"和应付了事甚至有抵触情绪的人,无疑是敲响了一次响亮的警钟。
出处
《人民政坛》
2002年第2期39-41,共3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