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勿以村民代表会议取代村民会议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最近,笔者从接待群众上访中了解到,农村一些地方在处理涉及多数村民利益和村务问题时,未经法定程序,就以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了事,引起很多村民的不满。以村民代表会议取代村民会议做决定,这是有悖于法律规定的。
作者
史强
出处
《人民政坛》
2002年第1期35-35,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关键词
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会议
法定程序
村委会组织法
村民小组
群众上访
会议决定
取代
法律规定
农村
分类号
D422.6 [政治法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王炳祥.
遏制村官腐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
.天津检察,2006(3):11-12.
2
范瑜.
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J]
.乡镇论坛,2001,0(11):9-9.
3
竹纪.
古稀年龄“仗义”绑架法盲绑来十年“囚龄[J]
.廉政瞭望,2004(1):26-26.
4
这样的集资款该不该交[J]
.乡镇论坛,2001,0(12):23-23.
5
徐西胜.
政务与村务的合理划分和有效处理[J]
.地方政府管理,1998(4):43-44.
被引量:1
人民政坛
2002年 第1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