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定义比一般而言的政府采购范围略窄一些,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由于政府采购的根本目的是利用纳税人的税收形成的政府性资金,实施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分配方案,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谋求公共利益,因而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特征。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下,政府采购政策是通过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市场实现的。
出处
《华商》
2002年第Z1期16-17,共2页
Chinese Business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