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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1日起如何增加机关单位离体人员离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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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读者郭先生来信:我于1998年1月离休,离休前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行政14级,工龄40年。1988年8月经组织批准享受副厅级待遇。1993年工改时给我按副厅级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当时的职务工资档次为副厅级2档,级别为6级。
出处 《金秋》 2002年第6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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