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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五大风险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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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来自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既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不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外地来京人员未办理在北京购房的审批手续,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作者 天贝力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2年第8期60-60,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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