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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典权的法律特征以及与房屋抵押权 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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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房屋典权与房屋抵押权 房屋典权是指承典人支付一定的典价,占有出典人的房屋,并进行使用、收益,出典的房屋必须是出典人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 房屋典权的法律关系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房屋典权以转移房屋占有为要件;房屋出典后,出典人即将房屋转移给典权人占有,典权人有使用、收益该房屋的权利;典权人在典权存续期间,因不可抗力使典物全部或部分灭失时。
作者 陈(讠君)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2年第11期38-39,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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