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方案》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老友》 2002年第5期20-21,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