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 ,我国对行政立法还缺乏有效的监督 ,宪法赋予权力机关撤销行政机关违法和不适当的法规、规章的权力没有完整的法律程序予以保障 ,在 2 0 0 1年 3月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 :为把监督工作做得更好 ,已把起草监督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本文在借鉴西方国家行政立法监督的基础上 。
出处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35-36,共2页
Journal of Shandong Youth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