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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等9部委规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将实行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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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由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9部委(局)联合发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今后将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经认定的龙头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出处 《品牌》 2001年第7期59-59,共1页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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