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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承包合同管理要严把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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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严把“发包关” 农业生产经营项目发包前,应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发包工作小组,对发包的项目进行评估,制定招标、投标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发包的生产经营项目名称、数量、基本条件要求、标的、招投标的时间、地点等。招、投标方案张榜公布十五天后进行公开招、投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暗箱操作,防止权力包、垄断包。中标的承包者,应有相应财产作为抵押,或由有经济实力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
作者 肖金旺
机构地区 延平区农业局
出处 《福建农业》 2001年第8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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