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各国反腐肃贪对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美国 美国《政府道德法》规定:凡是在政府部门任职60天以上的官员,在其离职后的两年内,不得作为某些利益集团或公司企业的代理人,回到原单位或与原职责有联系的单位进行游说活动。美国法律规定,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不能与其公职所代表的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在这条总原则下。
作者 青石
出处 《华人时刊》 2000年第18期9-9,共1页 Chinese Tim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