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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窃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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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成盗窃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是多次盗窃公私财物。要正确区分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划清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区分盗窃既遵与未遂。
作者 吕雁泽
出处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00年第2期20-21,58,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Radio & TV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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