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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用坏官应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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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绛县法院3名前任院长因提拔、任用恶行昭彰的“三盲”副院长姚晓红,近日受到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免职、撤职和党内警告处分。这则消息令人鼓舞,也引人深思。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四年前,当王宝森案发的时候。
作者 王洪
出处 《教师博览(上旬刊)》 2000年第3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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