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对公路超限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以保障公路完好和安全畅通。 《通告》指出,运载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特别是大吨位超限运煤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取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省公路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负责全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管理工作。可根据需要统一在全省主要公路路段设置检测点,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检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出处
《运输经理世界》
2000年第10期50-50,共1页
Transport Business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