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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法律手段搞好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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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充分认债转股的改革意义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结合国有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由于负担过重而陷入债务困境的国有重点企业实行债转股,解决企业负债率过高的问题”。债转股因此有了政策依据。
作者 李理
出处 《金筑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0年第3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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