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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过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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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官之道有一条:但求无过。然细想起来,过失其实还有虚实之别。最简单的道理是当官不能有实过,因为实过造成的损失是直观的,从失守街亭的马谡这个官到克拉玛依火灾中失职的那些官到綦江虹桥垮塌的直接责任人林士元,均无一例外受到追究。而虚过呢?比如说“无功便是过”的“过”吧,不像“走错路,上错床,揣错包”那么容易界定,看家守摊。
作者 周贵发
出处 《金筑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0年第3期71-7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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