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伤害他人精神健康会被定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气死人不偿命”这句古老谚语,终于到了要被改写的时候了。国内刑法学界目前达成了一个共识,伤害他人精神健康者,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伤害标准如何确定尚存争议,目前正在加紧讨论之中。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律系孙东东教授。
出处 《金融博览》 1999年第Z2期56-5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