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机关行为分为职权行为和非职权行为。职权行为和非职权行为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广义的职权行为是与狭义的非职权行为相对应的,狭义的职权行为是与广义的非职权行为相对应的。职权行为与非职权行为既有同一性,又有相异性;同样,广义的职权行为与狭义的职权行为也有同一性和相异性。职权的设定和分配是职权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国家机关职权的设定,既涉及到国家权力的配置问题,也涉及到立法权的问题。国家机关职权设定方式有纵向设定和横向设定。国家机关职权分配形式主要有内部工作机构之间的分配、职务分配、特殊分配。
出处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21-24,共4页
Journal of Shaanxi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