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主要是从矛盾的性质和内容上去论述矛盾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的。因此 ,我们不仅要认识矛盾“时时”、“处处”都存在即矛盾“有”的普遍性 ,而且要认识矛盾在性质和内容上的普遍性即矛盾“质”的普遍性。只有从“有”和“质”两个方面去认识和规定矛盾的普遍性 ,才能使矛盾理论的内容体系保持逻辑上的统一性。
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5期21-23,共3页
Journal of Huaiyi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