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目前只能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可以说,国债是保险公司最重要的投资途径。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一渠道、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日益重视的事情。而另一方面,近几年国债市场的发展又为投资者提供了许多新的机会。特别是实行国债招标发行后,承销商在参与国债招标发行过程中也同样能获得比较可观的利润。日前,保险公司已被批准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并在去年9至11月参与了“国开发银行金融债券”和“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的招标承销,为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国债一级市场提供了条件。因此,保险公司投标购买国债也应是迟早的事情。要讨论这个问题,就需要先对国债的招标发行作一个简单介绍。
出处
《上海保险》
1999年第2期30-31,29,共3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