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人身保险退保所引发的民事纠纷屡屡见于报端,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之一。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营销员了为促成业务,在这个问题上往往给保户一个较含糊的概念:万一不满意还可以退保。但当保户出于某种原因拿着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去退保时,所遭遇的却并非真的是那么简单,甚至还面临着经济上的损失。保户不能理解,保险公司有理难服众,严重的甚而对簿公堂。其间除了保险业务员方面的原因外,还源于人们缺乏退保的相关知识。
出处
《上海保险》
1999年第2期44-44,共1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