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民法法典化是一项宏大的市民法文化建设工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标志.市民法法典化任务的最终完成,并不仅仅只是民法典的颁行或者出台,而且应该是我国社会改革转型期市民法文化建设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这一任务,落脚到民法典立法的基础问题上,首先是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化的研究结出丰硕成果.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市民社会,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化,已成为民法典立法的第一基础.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4期4-9,共6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