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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教学方法改革初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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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的以单一的课堂讲授为主的注入式、填鸭式法学专业教学方法根本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法治实践到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传统教学方法实质上是“法律概念的课堂演讲”,“法学教育被当做真理传授”,要在对此予以正确认识和运用的基础上,着眼于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思辨力和实践能力.每个法学教师应以探索建立学生参与式教学运作机制为目标,努力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灵活多变的新教学方法体系.为此,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生情况、教师自身条件等的差异,充分研究并选择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根据法学教育自身规律,研讨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法、专题式教学法等四种教学方法是行之有效的.
作者 焦盛荣
机构地区 甘肃省政法学院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4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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