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犯罪构成的质变与部分质变,具有十分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它不仅使我们能够从动态中去把握犯罪构成,深入地了解它们的发展变化从而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重罪与轻罪的界限从而正确地定罪量刑.而且,特别重要的是,通过犯罪构成划分为基本犯罪构成与特殊犯罪构成,并且对各种特殊的犯罪构成进行进一步具体分类,把它们看作是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即把它们视为既属于同一犯罪但彼此间又具有质的区别的犯罪构成的亚种,以此来构建刑法分则理论的新体系,使刑法分则理论体系进一步科学化和合理化,更能适应理论和实践的要求.本文对此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3期4-10,共7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