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等8个具体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继发布后,我们收到了不少来电、来函,就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的疑问提出了问题。现就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在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一)问:现金流量表有关增值税项目是否可以合并反映?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规定。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9年第4期45-47,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