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一)仲裁裁决的撤销、不予执行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撤销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被申请执行人提出的抗辩理由依法裁定拒绝执行仲裁裁决内容的司法监督活动。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法裁定仲裁执行裁决内容的司法活动。仲裁裁决的撤销。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9年第8期30-32,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