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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列支应注意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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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支出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经核准准予扣除。”但是,企业在执行上述政策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9年第5期22-2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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