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转移价格导致企业利润转移在某一合资企业(下文简称 A 公司)中,中外双方各投资4000万元,其中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价500万元,现金3500万元,外方设备投资3000万元,现金1000万元。A 公司生产某种化工原料,该化工原料专门用于外方母公司再加工生产出消费品。鉴于产品的需求情况,外方负责其全部产品的销售并负责价格制定,中方负责财务及生产。经过3年的运作,工厂虽然每年满负荷运作,产品销售也是供不应求,但是平均年分红只有80万元,实际年投资回报仅为2%。通过仔细分析,发现原来该合资企业的产品销售及投资行为中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外方通过转移价格,使合资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其母公司中,表面上合资双方按出资比例同等参与税后利润的分红,实际上外方已经在税前转移了丰厚的利润。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9年第11期19-22,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