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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 实行检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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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司法公正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近年来,少数干警或者介入经济纠纷,或者介入村民纠纷,在检察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针对这种现状,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实行检务公开,取得了可喜的成效。首先,市检察院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
作者 王春晓
出处 《人民政坛》 1999年第6期28-28,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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