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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婚姻演变与姓氏源流问题(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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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与方法我国古代的姓氏源流问题,是历史学、文化学、民族学等学科都涉及的重要内容。对此,学术界历来大都赞成“先秦时期‘男子称氏、妇人称姓’,秦代之后才有‘姓氏合一”’之说。就此观点诸如:1.(宋)郑樵在《通志·氏族略序》中曾概说:“三代之前,姓氏一分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今南方蛮此道犹存。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踣其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可知其为贱也;……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其《氏族略序》又针对《史记》以“姬昌”称周文王,以“姬旦”称周公持异议,他认为“三代之时无此语也”,“姬”为周文王和周之姓是不对的,三代之时男子有氏而无姓。据此,郑樵上述所言的“三代之前”是指秦之前的夏、商、周三代,而“三代之后”即指秦代以后。这样可知,郑樵是持先秦时期“男子称氏,妇人称姓”,先秦之后才有“姓氏合一”之说的。
作者 刘宗碧
出处 《凯里学院学报》 1999年第2期31-35,共5页 Journal of Kail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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