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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实现形式上的五个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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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讨论了公有制实现形式上的五个误区。1.认为越“公”赵先进,而不是认为什么所有制最能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什么所有制就最先进。2.认为公有经济性“社”,私有经济性“资”,公有制和私有制水火不相容.3.非公即私,完全否定了在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存在着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各种实现形式。4.把共产主义时代才能实行的全民所有制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拿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实现,因而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5.把全民所有制与国家所有制混淆起来,进而把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误认为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性。由于理论认识上的毛病,在实践中出现了若干问题。一是造成所有权的虚置。二是所有权上边“多位”,下边“缺位”,产权不明晰。三是造成“大锅饭”,铁饭碗,冗员过多。四是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的本末倒置。五是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过程中,一部分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心态异变,大量鲸吞国家财产。
作者 郑士贵
出处 《管理观察》 1999年第3期5-5,共1页 Management Ob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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