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证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南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出通告,要求强化液化气钢瓶检验工作。通告要求凡投入使用的钢瓶在二十年内每满五年要检验一次,检验单位在检验时必须对钢瓶的全部易损件进行更换,要进行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与壁厚测定,检验合格后重新喷漆并打上检验合格证牌。对存在瓶体裂缝、泄漏、严重腐蚀减薄、强度不足或有其他严重缺陷的钢瓶,要收回作破损报废处理。对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
出处
《质量技术监督研究》
1999年第3期16-16,共1页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