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要求承诺,单刀直入。对被审单位实行“被 审单位承诺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对审 计组进行承诺,其中一条要求其对所提供 本单位(包括内部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存在的各类账户“均已全部提供,确信不存在遗漏”进行郑重承诺,其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查验被审单位营业机构科目金额表开销户登记簿。通过查验开销户登记簿可以直接根据户名查出其内部开户情况。通过查科目余额表的存款分户余额,一方面可以查出其内部开户的余额,另一方面可查出其开销户登记簿上没有的、故意隐瞒的内部开户。另外,查科目余额表时我办特别注意户名没有或者异常的账户。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9年第8期40-40,共1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