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全国高等学校已开始实行新的财会制度。在新旧财会制度交替的情况下,如何搞好高等学校的审计,已经成为审计工作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从实践看,搞好高等学校的审计,除了用新制度去全面审查其财会工作外,还要着重把住“四关”: 第一,要把住“财务报告”关。财务报告是反映高等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文件。因此,首先要审计财务报告的合法性。我国高等学校从1997年1月1日起实行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1998年1月1日又实行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这两项新制度的实施。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9年第8期52-52,共1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