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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原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违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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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原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违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遏制社会审计组织的“造假”、“作假”行为,促进其提高审计业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1999年审计署令第1号),特通告如下: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9年第7期13-13,共1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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