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青岛市1998年就农工商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专门制定了有关政策:即农工商企业在职人员按规定缴纳并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农龄可按工龄计算,与国有企业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已退休人员补缴10年养老保险费后,即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养老金,并可按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增加待遇。这一政策受到农工商企业和职工极大关注。截至1998年9月底,市内四区已有248户企业的1.2万名职工纳入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企业和职工参保积极性空前高涨。9月30日下午,我们特意到首次社会统筹养老金发放的村镇之一——娄山乡石家村去了解养老金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