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9月20日上午,莱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里不时传来一阵阵笑声。张文的母亲对莱山劳动仲裁干部的素质竖起了大拇指:"对你们误解了。原来我以为你们与企业是认识的,说的有不在理的地方,您一定要多多包涵。""没想到你们在这短短的时间内,给我们解决了棘手的问题,公正、合理,令人佩服。"企业领导接着说。听到当事人感激的言语,仲裁办公室的同志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当事人双方都不理解、甚至误解的事情经常发生。像这样的场面才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原来,驻区某企业因与该单位职工张文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