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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再就业服务中心运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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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平县针对目前再就业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职工下岗不按程序,再就业服务中心不完善,运作不规范,下岗职工界定不清,统计数量过大,给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带来困难,造成下岗职工互相攀比,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渐使职工下岗程序化,"中心"运作规范化,下岗职工界定清晰化。东平县规定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不准安排配偶方已下岗的职工、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遗属、以及现役军人配偶和残疾人下岗。企业安排职工下岗要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劳动局批准后实施。
出处 《山东劳动》 1999年第7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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