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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规定 具备三个条件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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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临沂市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制度正式启动。临沂市劳动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与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下岗职工才能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一是所属企业为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二是所属企业已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明确代管机构;三是已与所属企业签订了《留职自谋职业协议书》并已在劳动部门备案。《再就业优惠证》
作者 夏洪成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999年第Z1期26-26,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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