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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尽早规范数字范围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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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理科学和技术中使用的数学符号》(GB3102.11-93)有如下规定:我国的数字范围号只能用用浪纹线“~”的形式,不能有另外的形式。如表示5至10,只能写成5~10的形式,不能写成5~10或其他形式。数字范围的两个端点a和b只有一种表述方式:数字须完整写出,不能只择其一部分。比如45至48,只能写成“45~48”的形式,而不能写成“45~8”或其他形式。 目前,国外出版社表示数字范围的方法五花八门。
作者 史新奎
出处 《出版参考》 1999年第1期13-13,共1页 Publishing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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