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民事经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很严重,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也引起了各级法院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1999年为“执行年”,力争克服这个顽症.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方针,不解决“执行难”问题,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就难以建立.为此,本文拟对“执行难”的成因及对策作点分析和思考,以期尽早解决该问题.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1999年第3期38-39,共2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