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劳动力作为一种资源进入市场已成为事实,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不同,在劳动力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也不同。但由于我国劳动立法仍显滞后,面对复杂多样的合同关系,使人们在实际工作和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其中尤以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这对相似而又有别的法律关系,在法律适用上最易混淆。本文就这对合同关系作一比较分析。
出处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4期24-25,共2页
Journal of Tianjin Trade Union Administra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