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拉科斯特衬衫有限公司(LA CHEMISE LACOSTE)目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拆。状告中国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CROCODILE GARMENTS LIMlTED)和北京市华遠新产品贸易公司商标侵权,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350万元人民币。原告起拆称:1980年以来,拉科斯特衬衫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了一系列鳄鱼图形商标。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自1995年至今,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鳄鱼商标,严重地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曾一多次与两被告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但被两被告拒绝。因此,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被告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答辩称:其是亚洲的著名企业。
出处
《中国专利与商标》
1999年第3期53-53,共1页
China Patents & Tradema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