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于1994年合并了原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并从纳税人、应税项目、费用扣除、税率及税额的计算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形成了我国第一个较完善的、统一的、符合我国国情发展需要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同时也标志着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朝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实施几年来,为地方政府筹集了财政收入,也起到了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历史较短,受经济发展及管理水平的制约,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完善。
出处
《西部金融》
1999年第6期21-22,共2页
West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