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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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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醉酒主要包括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两类,而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的范畴,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本文仅就数量最多、危害严重且情况复杂的生理醉酒人实施危害行为的刑事资任问题,加以专门研究。
出处 《攀枝花学院学报》 1999年第2期23-25,30,共4页 Journal of Panzhihua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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