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年代、不同档次的文化人的收入和开支如何?在学校教课或著文出书、编辑报刊、薪金、稿酬是多少?舞台和银幕上的演员、编导、职工的报酬如何?怎样负担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费用?文艺团体、报社、剧团、文化活动的经费又从何而来?……这一系列具体问题绝不是可以忽略的小节。如果说社会存在决定了人的意识,那么文化人的经济生活不能不对他们的行动、思维、言论、著述乃至个性、风格等等产生重大的影响。由此,若要分析理解文化人的人品、文品、必须调查他的物质生活状况。本文简要的描绘了30年代中国文化人的经济地位,以北京(1928~1949年间称为北平)和上海两地为代表。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1999年第Z2期47-52,共6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