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地攻击型作战飞机主要包括轰炸机和强击机。一般用于对敌地面、水而和水下目标进行攻击。轰炸机是指对敌大后方的政治、经济中心,工业区,交通枢纽及其他重要军事目标实施轰炸的作战飞机。按用途和任务性质,轰炸机可以分为战术轰炸机和战略轰炸机两类,按起飞重量和航程,可分为轻型、中型、重型三类。强击机也称攻击机,是指从低空和超低空突击敌战术和浅近战役纵深内的小型目标,直接支援地面部队(水而舰艇部队)作战的飞机。兼有空战和轰炸能力的作战飞机称为歼击轰炸机,亦称战斗轰炸机。这些对地攻击型作战飞机,曾广泛用干实战,特别是在近几年局部战争和地区冲突中,有效用于“外科手术式”攻击,被誉为空中“手术刀”。
出处
《现代军事》
1999年第7期13-1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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