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学》总论部分侧重了理论体系,各论部分则更侧重于应用.作为电大学员要学好刑法各论,应从宏观上做到这样几点:首先,要读透教材.根据教学进度,学员的读书预习要有提前量,课后要结合听课进一步钻研教材.其次,要抓住规律,突出重点.刑法各论的内容从第六章到第十六章(补充教材)共十一章的内容都是按照一类罪概述、类罪中的罪种,新增加的罪名这样的逻辑顺序展开的.类罪名虽然不是我们实际办案中常用的,但对于学员来说掌握一类罪的本质特征是非常重要的,它往往是区别此罪与彼罪的关键,这是我们必需把握的.刑法修订后罪名已达410多个,我们不可能把他们的特征都掌握住,就个罪而言,要求学员重点掌握常见罪、多发罪,重点行业的特定罪的概念及特征(即犯罪构成)。
出处
《内蒙古电大学刊》
1999年第3期65-69,共5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