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作者的理论,曾经一度处于其上位概念阕如的尴尬境地。于是主体概念的引入,就成为写作理论界的时尚。理论所能描述的,往往是特殊视界内的理想图景,而现实的运作(如思维的、话语的、写作的实践),则始终是全息的。在写作理论与写作实践的联结点上,对“写作主体”——“作者”的认识和理解,便呈现为这种状态。由作者到写作主体我们说主体,一可以指事物的主要部分;二可以相对于客体而言,指具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以写作主体来指代作者,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意谓基础上的。因此,作为作者的写作主体而言,它还特别意指从事写作活动的行为施动者,即作者个体。
出处
《写作(中)》
1999年第12期4-6,共3页
Writing